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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株洲市云龙示范区公开招聘教师2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7-08-04浏览次数:8647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共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25人。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共招聘25名编内教师,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人数详见附表。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志于为云龙教育事业做贡献,服从组织安排;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有教学工作经验的教师,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往应届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现役军人,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合同约定期内的特岗教师,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有过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均不得报名应聘;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三、发布信息

1.招聘公告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株洲云龙示范区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同时,招聘公告在株洲日报上发布1个工作日。

2.招聘每个环节的相关信息在云龙示范区官网及时发布,供考生关注和查阅。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5日-1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株洲云龙示范区管委会516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以及电话和网上报名。

4.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需提供本人学历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学历在学信网上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另外,到株洲云龙示范区官网上自行下载《2017年株洲云龙示范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表)如实填写后一并提交。

(3)报名时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计算机等级证(计算机相关专业除外)和普通话水平证原件和复印件,小学语文岗位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岗位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4)有教学工作经验的教师,报名时还需提供工作经验在职证明(需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5)报名时应仔细阅读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全过程,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证件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可在任何环节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六、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一)笔试

1.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均进入笔试环节。主要测试人文科学常识、时事政治、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基础理论、方法及实践应用分析。

2.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或调整岗位招聘计划。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公告发布网站(株洲云龙示范区官网)。

(二)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确定。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出现末位并列情况,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上微型课的方式。评委小组由7名外聘评委(其中1人做主考)和其他工作人员组成。评委小组当场评分,去掉一个高分及一个低分后,取其他评委的平均分作为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当场评分、亮分、统分。备课时限为30分钟,上课时限为12分钟。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3.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公告发布网站(株洲云龙示范区官网)。

(三)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七、体检与考察

1.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考试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排前的,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以考试成绩第三位小数较高的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施,在指定医院进行。

3.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被考察人员,重点考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现实表现。如组织、参与过非法组织的,从事过非法活动的、近3年内受到过党(团)纪严重警告以上的或近3年内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其考察结果直接定为不合格。

4.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得超过2次。


八、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株洲云龙示范区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由社会事业部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各学校,不服从分配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学校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有1年以上教学工作经验的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凡因个人原因未按时签订聘用合同、未办理提档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所聘人员在云龙示范区从事教育工作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不得调出,并签订服务承诺书。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其他

1.本次招聘由株洲云龙示范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报 名 电 话:0731-28689607

举报监督电话:0731-28689617

株洲市人社局:0731-28681082


点击下载>>>

附件3:在职证明(样本).doc

附件2:2017年株洲云龙示范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1:2017年株洲云龙示范区招聘教师计划和岗位条件.xls


中共株洲云龙示范区工作委员会党务工作部

2017年8月4日



原公告链接:http://rsj.zhuzhou.gov.cn/c935/20170804/i5495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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